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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20年11月30日)
执法机构认为申辩意见于法有据,未立案。
该案为2012年度珠海市十大公诉案件,因将技术秘密改进方案费用列为侵犯商业秘密损失,被中国知识产权报关注和报道。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经过谈判与争取,彭胜锋律师代理上述八被告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3年八起典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之一,同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