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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就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该案件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至此,本起经营者集中申报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反垄断审查。
本次交易被收购的三家公司均为珠海市交通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规模巨大、涉及业务众多,且申报时限紧急。盈科北京知产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师团队接受客户委托后,在盈科珠海管委会主任占亮律师的大力支持下,与各方单位多次沟通协调,仔细梳理各家公司的业务情况、详尽分析界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商品市场,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充分说明界定理由及本次交易对市场竞争产生的积极影响,最终使得本案顺利通过审查。
参与交易企业简介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3.9亿元,主要承担珠海市高速公路、国省道骨干路网和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的投资融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任务,形成了交通投资、交通建设、物流商贸、交通科创、交通服务等主营业务。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5.2亿元,已发展成为珠江西岸最大的港航企业、国家5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和新能源行业内较有影响力的投资控股集团。截至2024年1月,集团总资产达到716.51亿元。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2.3亿元,是珠海市以航空航天产业为主营业务的市属国企,拥有旅客吞吐量破千万人次的珠海金湾机场、A1类通用机场珠海莲洲通用机场以及阳江合山通用机场。集团围绕“1+2+N”战略,以航空航天产业为核心,强化机场枢纽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独具特色的空天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