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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燃气”)提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正式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2】310号)。至此,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安阳华润”)股权经营者集中申报案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该项法律服务由盈科北京知产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师带领的反垄断律师团队通力合作完成。团队律师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收集、分析、整理了大量的申报材料,并据此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相关市场界定及理由》和《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等极具说服力的申报材料,得到该局的认可,并最终批准了本次集中。
【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长城燃气于2017年10月16日成立,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集团”),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长城燃气是中石化股份为适应国家“输销分离”油气运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市场终端业务开发,拓展天然气产业链而成立的一家天然气综合利用、对外合资合作的专业化公司,主要从事供热服务、天然气储运相关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与管理、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
【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安阳华润成立于2001年02月27日,是一家地跨两省四市八县区的区域性城市燃气公司。安阳华润隶属于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华润燃气是是华润集团战略业务单元之一,主要在中国内地投资经营城市燃气业务,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