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5199916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20年11月30日)

经典案例

法律咨询热线:010-85199916

“IF影响因子”数据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22-05-11


【入选机构及荣誉】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承办律师】王东律师——盈科上海执业律师,专注深耕于公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与仲裁、股权投资与并购、私募基金、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领域。


【案件简介】本案原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路径分别主张保护,法院认定“IF影响因子”数据库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汇编作品,对于擅自使用数据库中对数据选择或编排的独创性表达的行为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而不再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擅自使用数据内容本身,而未使用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表达的行为,则不构成对该数据库著作权的侵害,且若该行为未造成数据库制作者产品或服务被实质性替代的情况下,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厘清了数据库两种保护路径的区别和关系,对于该类型案件的处理具有借鉴意义。

分享到:

返回列表